山东欧贝特红酒供应链有限公司法律声明
山东欧贝特红酒供应链有限公司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91371301MA3EJTFF67,以下简称 “本公司”),成立于 2017 年 09 月 15 日,法定代表人为张宗良,公司地址位于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临西九路副食城A区10号201。本公司依法从事酒类经营等业务,秉持合法合规、诚信经营的理念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的红酒产品与服务。官方网址:www.lyobt.com;现郑重作出如下法律声明:
公司资质与经营合法性:本公司已依法取得从事酒类经营所需的全部许可与资质,严格依据相关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。所经营的欧贝特红酒系列产品来源合法合规,采购渠道正规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。每一批次进口红酒均具备完整的报关单、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,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。本公司一贯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对所售产品质量负责到底。
知识产权保护:本公司拥有 “欧贝特” 相关商标等知识产权(商标信息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等正规渠道查询)。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公司书面授权,不得擅自使用、仿冒、篡改本公司商标、产品包装、宣传资料等知识产权内容,否则将构成侵权行为,本公司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,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赔偿因此给本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,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、间接经济损失、维权费用(如律师费、诉讼费、调查费等)。
产品质量与安全声明:本公司销售的欧贝特红酒在储存、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标准与规范,确保产品质量不受影响。同时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中文标签应准确、完整标注产品名称、原产国、酒精度、生产日期、境内代理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。本公司所售产品标签完全符合上述要求,不存在任何虚假、误导性标注或标签瑕疵等问题。若消费者购买到标签不符合规定或存在质量问题的本公司产品,请立即与本公司联系(联系电话:400-619-0117;投诉电话:186-0539-0371),本公司将积极协助处理,依法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如经核实属于本公司责任,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退货、换货、赔偿等责任。
禁止假冒伪劣与不正当竞争: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生产、销售假冒本公司品牌的欧贝特红酒产品。此类行为不仅严重侵犯本公司合法权益,更损害消费者利益,破坏市场秩序。对于此类假冒伪劣行为以及通过虚假宣传、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本公司商业信誉、商品声誉的行为,本公司将坚决予以打击,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、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追究侵权方责任,绝不姑息。
消费者权益保护:消费者在购买、使用本公司欧贝特红酒产品过程中,如对产品质量、服务等方面有任何疑问或投诉,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本公司取得联系。本公司将竭诚为消费者服务,及时处理相关问题。同时,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本公司产品,仔细甄别产品真伪与质量,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信息。如发现可疑产品或侵权行为,欢迎向本公司或相关监管部门举报。
法律适用与管辖:本法律声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因本声明或与本公司产品、经营活动相关的任何争议,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本声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本公司保留对本声明的最终解释权。山东欧贝特红酒供应链有限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遵守法律法规,维护市场秩序,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,同时坚决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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